关于命名2021年第一批省级文明工地的通报

2021-07-07
分类:
政策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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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建质发〔2021〕32号

陕建质发〔2021〕32号

各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杨凌示范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韩城市、神木市、府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有关企业:

为深入开展全省文明工地创建活动,强化施工项目管理,推动工程质量出精品,施工安全上水平,发挥文明工地的样板示范和引领作用,促进我省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水平,经验评审查,决定授予169个工地为2021年度省级文明工地称号,并对创建文明工地的建筑施工企业颁发荣誉证书。

请获得省级文明工地的单位再接再厉,积极创新,进一步提高文明工地创建水平。其他单位应以参建企业为榜样,积极参与创建活动,强化管理,努力拼搏,推动建设工程质量出精品,施工安全上水平,确保创建一批行为管理标准化、安全管理标准化、质量管理标准化、环境保护标准化、办公临设标准化、新技术应用达标的省级文明工地,提升我省工程质量安全水平。

附件:2021年第一批省级文明工地名单

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1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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