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湖北省建设工程造价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1-07-06
分类:
政策法规
标签:
厅头〔2021〕865号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住(城)建局:

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工程造价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建办标〔2020〕38号)的工作安排,我省被列为全国工程造价改革五个试点省市之一。为进一步做好工程造价改革试点实施工作,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促进我省建筑业高质量发展,决定在武汉市、襄阳市、宜昌市、鄂州市开展工程造价改革试点工作。现将《湖北省建设工程造价改革试点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各试点市住建部门按照实施方案,选择有条件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进行工程造价改革试点。试点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与省建设工程标准定额管理总站联系。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1年5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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