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建联发〔2021〕10号 关于转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示范文本)的通知

2021-05-07
分类:
政策法规
标签:
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吉林省

吉建联发〔2021〕10号

 

各市(州)建委(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场监督管理局,长白山管委会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各县(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场监督管理局: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市场监管总局制定的《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示范文本)》(GF-2020-0216)已于2020年11月25日印发,并于2021年1月1日起执行。现予转发,《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示范文本)》电子版下载网站链接:http://www.mohurd.gov.cn/wjfb/202012/t20201208_248376.html,原《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示范文本(试行)》(GF-2011-0216)同时废止。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

                                 2021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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