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柳州、桂林、北海、玉林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工程造价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建办标〔2020〕38号)及《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广西建设工程造价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桂建标〔2020〕22号)等文件精神,我厅定于2021年3月组织调研组对南宁、柳州、桂林、北海、玉林等5个建设工程造价改革试点城市进行调研,以进一步了解各试点城市建设工程造价改革工作进展情况及存在的问题,为尽快确定试点项目、开展下一步的试点工作做好相关准备。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研时间
2021年3月,具体时间和行程安排另行通知。
二、调研方式
调研采取与各试点城市造价改革领导小组及相关单位召开座谈会的方式进行(参会单位包括当地工程造价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当地招标站及招标代理机构以及拟参加试点项目
的业主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造价咨询单位)。
三、调研组组成
调研组成员由自治区工程造价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相关人员组成,具体成员名单另行通知。
四、调研内容
(一)当地建设工程造价改革工作推进情况,是否成立造价改革工作办公室、成员组成情况;是否拟定工作方案。
(二)当地遴选试点项目的具体思路。
(三)讨论适用于试点项目的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是否需要进行调整。
(四)对实行经评审的最低价中标评分办法及高额履约担保的意见和建议。
(五)对推行过程结算的意见和建议。
(六)对制定造价咨询企业诚信管理办法及投诉机制的意见和建议。
(七)对制定企事业单位在材料设备价格信息发布标准和规则的意见和建议。
(八)对制定工程造价指标数据采集及发布标准,建立造价成果文件交换及共享平台,开发工程造价指标、中标主材价格分析系统的意见和建议。
五、其他事项
请各试点城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安排1名联络员及时与调研组对接相关事宜,并于3月5日18:00前将联络员信息回执(详见附件)发送至我厅标准定额处工作邮箱。
联系人:陈晓、张璇;联系电话:0771-2260139,电子邮箱:gxbzdec@163.com。
附件:广西建设工程造价市场化改革试点企业和试点项目调研工作联络员信息回执(略)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1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