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城区(开发区)住建局,各建设、设计、审图、施工、全过程咨询、监理、检测企业,各部品部件生产企业,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关于在自治区装配式建筑试点城市新建建筑中推广应用预制楼梯板、预制楼板和预制内外墙板的通知》(桂建发〔2020〕8号)精神,积极稳妥推进我市装配式建筑发展工作,我局结合工作实际,编制了《南宁市新建建筑推广应用预制楼梯板预制楼板预制内外墙板实施细则》,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南宁市新建建筑推广应用预制楼梯板预制楼板预制内外墙板实施细则
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