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经评估,《上海市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管理办法》(沪住建规范联〔2020〕1 号)需继续实施,有效期延长至2030年2月28日。
特此通知。
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
2024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