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依据《民用建筑节能条例》(国务院令第530号)相关文件要求,我厅组织有关单位和专家开展了《吉林省建筑节能技术及产品推广、限制和禁止使用目录》的编制工作。现将《吉林省建筑节能技术及产品推广、限制和禁止使用目录(2021年修订版)》见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截止到2021年10月31日。 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内容有异议,可以提出书面意见。单位意见需加盖单位公章,个人意见需署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和联系方式,发送邮件或传真至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建筑节能与科技处。 联系方式:石景海 0431—82752609 邮箱地址:jljskj@sina.com
附件:《吉林省建筑节能技术及产品推广、限制和禁止使用目录(2021版)》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1年10月1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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