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2021年四川技能大赛—第三届工程造价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技能大赛的通知

2021-10-14
分类:
政策法规
标签:
工程造价专业技术人员大赛

各市(州)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有关单位、人员:

按照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组织开展四川技能大赛—2021年全省职业技能竞赛活动的通知》(川人社函〔2021〕420号)要求,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拟定于2021年11月开展四川技能大赛—第三届工程造价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技能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弘扬工匠精神 建设技能四川

二、组织机构

大赛由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合主办,四川省造价工程师协会承办。

大赛设组委会,统筹协调大赛相关工作。组委会下设竞赛管理办公室,负责组织开展竞赛相关工作,大赛组委会及竞赛管理办公室人员名单见附件1。

三、大赛形式

(一)本次大赛为省级一类比赛,为个人赛,全省统一组织实施,分为一级造价工程师、二级造价工程师、造价员(原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三个竞赛组。

(二)本次大赛分为线上初赛和线下决赛两个阶段,各阶段均由理论知识竞赛和实际操作竞赛组成。各组别经初赛后,前80名参赛选手进入决赛。

四、参赛条件

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设计、施工、招标代理、监理、项目管理、造价咨询、建设等企事业单位从事工程造价工作的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二级造价工程师、造价员(原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且在参赛年度未受到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通报批评、处罚的,均可报名参赛。

五、竞赛标准

本次大赛组织制定技术文件(见附件2)作为比赛标准,分为理论知识竞赛(工程造价相关理论知识概念与规范,占总题量的40%)和实际操作竞赛(工程计量与计价,占总题量的60%),按百分制成绩计总分排名。

六、竞赛时间及地点

(一)报名时间

1.竞赛报名时间:2021年9月18日09:00-10月17日17:00。

2.参赛证打印时间:2021年10月18日09:00-10月29日17:00。

(二)初赛时间

线上初赛时间:2021年11月5日09:00-11:40。

(三)决赛时间及地点

1.线下决赛报到时间:2021年11月7日12:00-17:30。

2.线下决赛时间:

(1)一级造价工程师组

2021年11月8日09:30-12:00。

(2)二级造价工程师组、造价员组

2021年11月8日14:30-17:00。

3.线下决赛地点:成都新华宾馆会议中心(成都市青羊区江汉路29号)。

(四)报名方式见附件2。

七、竞赛奖励

(一)决赛各项目分设一等奖5名,二等奖10名,三等奖30名。获得一、二、三等奖的选手,由组委会授予荣誉证书。

(二)决赛各项目第一名的职工选手,经所属工作单位推荐,由组委会按程序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申报“四川省技术能手”称号。

(三)本次大赛结果在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和四川省造价工程师协会官网、微信公众号公告。

八、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市(州)要充分认识开展职业技能大赛活动的重要性,精心组织,广泛宣传,积极组织符合申报条件的选手参加本次大赛。

(二)做好疫情防控。建立以预防为主、防控结合、科学应对的疫情防控及应急处置机制,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能力。由于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导致决赛需要延期或变更竞赛形式(线下决赛变更为线上决赛)的,由组委会研究决定是否延期或变更决赛形式,并通过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和四川省造价工程师协会官网及微信公众号通知。

(三)本次大赛免收报名费、参赛费。本次大赛不开展任何形式的赛前培训,也不会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开展关于本次大赛的赛前培训,如发现任何机构或个人假借主办单位或承办单位名义开展关于本次大赛培训的,组委会将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胡松 王小彬

电 话:028-83336193/19938822273

附件:1.四川技能大赛—第三届工程造价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技能大赛组委会及竞赛办公室名单

     2.四川技能大赛—第三届工程造价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技能大赛技术文件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1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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