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

2021-10-14
分类:
政策法规
标签:
“证照分离”改革

    近日,省政府网站发布《福建省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在全省范围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对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全方位推进高质量发展超越具有重要意义。

  我省“证照分离”改革工作经过3个阶段的试点,取得了审批更简、监管更严、服务更优的积极成效。此次制定的《实施方案》围绕改革事项、改革方式、改革系统集成和协同配套、创新和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等四个方面提出具体的工作措施和任务要求,力争2022年底前建立简约高效、公正透明、宽进严管的行业准营规则,大幅提高市场主体办事的便利度和可预期性。具体内容:

  在改革事项方面,《实施方案》按照国务院部署并结合我省实际,提出《中央层面设定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改革清单(2021年全国版)》、《中央层面设定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改革清单(2021年自由贸易试验区版)》、《福建省设定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改革清单(2021年全省版)》等三个改革清单,涉及535个事项,分别在全省范围和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分类实施。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各片区所在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的其他区域参照执行。

  在改革方式方面,《实施方案》提出按照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备案、告知承诺、优化审批服务四种方式分类推进审批制度改革,并明确了相应的具体工作要求。

  在改革系统集成和协同配套方面,《实施方案》提出实施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清单管理、深化商事登记制度改革、推进涉企信息归集共享、强化电子证照运用等工作措施。

  在创新和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方面,《实施方案》结合改革要求、改革方式和行业特点提出明确监管责任、实施分类监管、完善监管方法等具体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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