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社会代理机构进场行为规范评价办法》试行情况的通报

2021-11-03
分类:
政策法规
标签:
社会代理机构

为规范招标代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交易行为,维护交易秩序,提高平台资源利用效率,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今年4月份试行了《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社会代理机构进场行为规范评价办法》。经过六个多月的试运行,代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的遵规守纪意识有了较大的提高,交易秩序明显改善,平台资源利用效率有所提升,这主要表现在:一是代理机构在开评标环节准点率显著提升,达到了百分之百,没有再出现过项目未按公告时间开标的情况;二是公告的错误率明显降低,目前未再收到过省公管办对于省级交易平台公告错误的情况通报;三是浪费标室的现象和延时评标的情况大为减少,按照往年的经验5月初和9月底对标室的需求严重超过平台的服务能力,大量项目积压,今年有所缓解,标室需求基本上都得到了满足。取得成效的同时,也暴露出了一些问题:一是有些代理机构对此项工作不重视,没有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中心发布的相关规定,对于该项工作的具体要求和操作方法了解不细,甚至有些表示并不知晓;二是有些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明知故犯,漠视平台的工作纪律,甚至故意作假。

  此项工作在试运行前,中心就已通过网站、QQ群和交易服务系统点对点的通知方式进行了广泛的宣传告知,有些代理机构仍然出现了一些纪律方面的失范行为,其主观上还是没有重视此项工作,为严明纪律,根据《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社会代理机构进场行为规范评价办法》规定,对吉林省东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等4家得分60分以下(不含60分)的招标代理机构从即日起暂停受理新增项目(附件1),并按规定要求参加学习培训并通过中心组织的考核后恢复受理新增项目;对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等17家得分75分(不含75分)以下招标代理机构按规定要求参加学习培训并通过中心组织的考核(附件2);对吕善哲等21名招标代理机构从业人员禁止进场交易。培训学习资料请在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专区下载。

附件: 社会代理机构进场交易行为评价情况表一.docx
社会代理机构进场交易行为评价情况表二.docx
社会代理机构禁止进场交易人员名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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