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城管局(委)、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卫生健康委、财政厅,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区城市饮用水二次供水管理工作,提升全区新建、改造、扩建的城市二次供水设施建设及其运行、维护管理水平,根据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部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情况,我厅组织对《广西壮族自治区城市二次供水管理办法(试行)》进行了修订,现发送给你们征求意见,请各单位于2021年8月12日前将修改意见和建议(含电子文档)书面反馈至我厅城市建设处,逾期未反馈视为无意见。
联系人:刘波,联系电话:2366153,电子邮箱:zjtcjc2115@163.com。
附件:广西壮族自治区城市二次供水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1年8月4日
文件下载:
广西壮族自治区城市二次供水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