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预拌砂浆计价有关问题的说明

2021-09-07
分类:
政策法规
标签:
预拌砂浆计价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使用预拌砂浆工作的意见”(吉建发〔2019〕3号)规定,2021年全省城市(含县城)禁止施工现场搅拌砂浆,使用预拌砂浆。为合理确定预拌砂浆的工程造价,关于现行定额预拌砂浆计价有关问题说明如下:

一、关于预拌干混砂浆相关定额

调整现行定额(包括2019《吉林省建筑工程计价定额》、 2019《吉林省装饰工程计价定额》、2019《吉林省市政工程计价定额》、2020《吉林省市政维护工程计价定额》、2020《吉林省园林仿古工程计价定额》、2021《吉林省房屋修缮及抗震加固工程计价定额》)中预拌干混砂浆相关定额子目,将定额中预拌干混砂浆材料计量单位由m3调整为t,预拌干混砂浆材料含量按1.5t/m3的系数换算,另按每m3预拌干混砂浆增加水0.3m3

二、关于预拌湿拌砂浆相关定额

预拌湿拌砂浆定额的含量,以现行定额中预拌干混砂浆相关定额为基础进行换算,将定额中的预拌干混砂浆按1.8t/m3的系数调换为预拌湿拌砂浆,另按每m3预拌干混砂浆扣除人工0.20工日,并扣除干混砂浆罐式搅拌机台班数量。

三、关于政策允许使用现拌砂浆的计价方法

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推广使用预拌砂浆的有关政策,允许使用现拌砂浆的工程,以现行定额预拌干混砂浆相关定额为基础进行换算执行。

1、2019《吉林省建筑工程计价定额》及《吉林省装饰工程计价定额》规定:使用现拌砂浆的,除将定额中的干混预拌砂浆调换为现拌砂浆外,砌筑定额按每m3砂浆增加:人工0.382工日、200L灰浆搅拌机0.167台班,同时,扣除原定额中干混砂浆罐式搅拌机台班;其余定额按每m3砂浆增加人工0.382,同时将原定额中干混砂浆罐式搅拌机调换为200L灰浆搅拌机,台班含量不变。

2、2019《吉林省市政工程计价定额》、2020《吉林省市政维护工程计价定额》、2020《吉林省园林仿古工程计价定额》规定:采用现场搅拌砂浆,人工增加0.382工日/m3,扣除定额预拌砂浆罐式搅拌机机械消耗量,增加灰浆搅拌机(200L)0.2台班/m3

3、2021《吉林省房屋修缮及抗震加固工程计价定额》规定:使用现拌砂浆的,除将定额中的干混预拌砂浆调换为现拌砂浆外,砌筑定额按每m3砂浆增加:0.396工日、200L灰浆搅拌机0.167台班,同时,扣除原定额中干混砂浆罐式搅拌机台班;其余定额按每m3砂浆增加0.396工日,同时将原定额中干混砂浆罐式搅拌机调换为200L灰浆搅拌机,台班含量不变。

四、调整现行定额预拌砂浆材料预算价

根据目前全省预拌砂浆市场材料价格综合测算,将现行定额预拌砂浆预算价格调整如下:

1、预拌干混砂浆:

干混砌筑砂浆DM M5:310元/t、干混砌筑砂浆DM M7.5:320元/t、干混砌筑砂浆DM M10:330元/t、干混地面砂浆DS M15:350元/t、干混地面砂浆DS M20:360元/t、干混抹灰砂浆 DP M10:350元/t、干混抹灰砂浆DP M20:360元/t、干混界面砂浆DIt M10:350元/t。

2、预拌湿拌砂浆:

湿拌砌筑砂浆:220元/t、湿拌抹灰砂浆:220元/t、湿拌地面砂浆:230元/t。

五、其他有关预拌砂浆计价的规定。

1、在编制工程量清单项目特征时,应描述砂浆类型:预拌干混砂浆、预拌湿拌砂浆还是现拌砂浆。

2、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反馈给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

 

2021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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