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局)、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雄安新区管委会建设和交通管理局:
为持续做好全省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下合称“安管人员”)教育培训工作,提升安管人员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决定开通网络在线教育培训,推行并鼓励安管人员参加网络学习教育。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在线教育方式及课程
(一)在线教育方式。全省从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的建筑施工企业安管人员均可自主登录“河北省安管人员在线教育学习平台”,进行安全生产知识测试练习、参加在线教育培训,学习掌握安全知识和技能。
(二)在线教育课程。建筑施工安全法律法规知识、安全技术标准规范、建筑施工安全管理理论以及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管控、发现和消除安全事故隐患、报告和处置生产安全事故等方面内容。
(三)教育成果运用。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实施意见的通知》(建质〔2015〕206号)规定,安管人员参加网络在线学习培训达到24学时,即可通过受聘企业向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申请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延续。
二、在线教育平台使用及管理
(一)平台使用方法。省、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及施工企业和“安管人员”可按照各自权限登录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官网首页(http://zfcxjst.hebei.gov.cn),进入“办业务”栏目“业务系统”,从“河北省安管人员在线教育学习平台”分别登入“市级入口”“企业入口”“学员入口”,在各自职责权限内开展学习、培训或相应监督管理操作、查询。操作说明详见“河北省安管人员在线教育学习平台”内操作手册。
(二)用户权限及职责
省厅负责市级主管部门教育培训管理用户权限开通、变更管理。维护和调整在线教育的网络课程、练习题;查询全省施工企业安管人员网络在线学习教育情况;处理在线教育学习平台使用过程中的有关问题。
各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市施工企业用户权限开通、变更管理。组织安排本市网络在线学习教育培训工作,查询本市施工企业安管人员网络在线教育学习情况,对本市安管人员网络在线教育工作进行监督管理。
施工企业用户负责组织安排本企业“安管人员”报名参加网络在线学习教育培训,查询本企业人员在线网络学习情况。
三、有关要求
各地要充分认识网络在线学习教育的重要意义,强化“互联网+培训”思维,积极推动安管人员网络在线教育培训工作,明确职责分工、落实主体责任、细化管理措施,加强对“安管人员”网络在线教育培训工作的监督管理,不断提升教育培训服务水平。要定期开展网络课程质量评估,及时收集企业及学员对网络在线教育培训工作的意见建议,并及时向省厅反馈,不断提升网络在线教育培训质量。
联系人:李小英 0311—87903001
邮 箱:13932153060@139.com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1年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