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建质字〔2020〕141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勘察设计文件编制要求的通知(第141号)

2021-02-03
分类:
政策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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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建质字〔2020〕141号

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各有关勘察设计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对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文件编制工作的管理,提高勘察设计文件质量,根据《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深化施工图审查制度改革加强勘察设计质量管理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等法律、行政法规,依照《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勘察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20年版)、《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6年版)和《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3年版)等文件编制深度要求,规范我省勘察设计文件编制,通知如下:

一、工程勘察报告

(一)工程勘察报告是指编制详细勘察阶段的勘察报告。市政桥梁、隧道工程勘察报告应根据要求分册编写,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勘察报告应按车站、区间等划分工点分册编写。

(二)勘察报告应包括封面、扉页(责任页)、目录、文字部分、图表部分,当存在特殊性岩土、边坡工程、不良地质作用和地质灾害时,报告中应有详细的说明。对地质结构复杂的地基勘察项目,应在扉页中明示为重要工程。

(三)勘察报告签字、签章要求:封面应有勘察单位公章;扉页应有法人和单位技术负责人签章,项目负责人、审核人、审定人姓名打印及签字,并根据注册执业规定加盖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印章,还应加盖单位技术专用章和资质(出图)专用章;图表应有完成人和检查人(或审核人)签字;各种室内试验和原位测试,其成果应有试验人和检查人(或审核人)签字,当测试、试验项目委托其他单位完成时,受委托单位提交的成果应有该单位公章及责任人签章。

(四)除上述要求外,工程勘察报告还应符合《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勘察文件编制深度规定》要求。

二、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

(一)建筑施工图设计文件是指建筑工程涉及所有专业的设计图纸和计算书。

(二)施工图设计图纸,包括:封面、目录;总图专业施工图;建筑专业施工图;结构专业施工图;给排水专业施工图;暖通专业施工图;电气专业施工图;室内外装饰装修专业施工图。

(三)计算书,包括:建筑节能计算书;结构计算书;给排水计算书;暖通计算书;电气计算书;幕墙计算书。

(四)施工图设计文件样式、签字、签章要求:

1、封面,应包括项目名称、设计单位名称、项目设计编号、设计阶段、编制单位法定代表人、总建筑师、总工程师的姓名及其签字或授权盖章、设计日期(即设计文件交付日期);应对《意见》中规定为重要工程的建设项目和《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中规定为具有特殊消防设计的特殊建设工程项目,在封面中明示;应加盖技术专用章及资质(出图)专用章。

2、目录,按项目统一或分专业制作施工图设计图纸目录,应制作设计人员表,包括注册建筑师、注册工程师的姓名打印、签字和注册执业资格专用章(未实行注册执业制度的专业可不要求加盖注册执业资格专用章),并有项目负责人、专业负责人、各专业主要设计人的姓名打印及其签字,应加盖技术专用章及资质(出图)专用章。

3、施工图,图签应包括设计单位名称、工程名称、单体名称、图纸名称、设计编号、图别、图号、日期等信息及项目负责人、审定人、审核人、校对人、设计人、制图人姓名打印及签字,同一人不能同时在设计人、校对人、审核(审定)人中两个或两个以上岗位签名。每张图纸均应加盖技术专用章及资质(出图)专用章。

4、计算书,应由设计人、校对人、审定(审核)人在封面上签字,应加盖技术专用章。

(五)除上述要求外,建筑施工图设计文件还应符合《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要求。

三、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

(一)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设计文件是指市政公用工程的给水、排水、道路、桥梁、隧道、防洪、燃气、热力、环境卫生、园林和景观等工程的设计图纸及相关计算书。

(二)施工图设计文件签字、签章要求: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文件的签字、签章要求参见建筑工程施工图文件签字、签章要求,主导专业未实行注册执业制度相关管理要求的可不要求加盖注册执业资格专用章。

(三)除上述要求外,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设计文件还应符合《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要求。

 

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0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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