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建市〔2021〕176号 关于印发《2021年广东省建筑文化宣传周工作方案》的通知

2021-12-09
分类:
政策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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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建市〔2021〕176号

各地级以上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各相关协会、企业:

  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粤府办〔2021〕11号)精神,自2021年起我省设立建筑文化宣传周。在建筑文化宣传周期间,全省各地组织开展系列宣传活动,大力弘扬和传承岭南建筑文化,激励为美好生活繁荣建筑创作,普及建筑艺术和建筑技术知识,展示建筑发展成就,提高建筑品质,推动我省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现将《2021年广东省建筑文化宣传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1年10月29日 

2021年广东省建筑文化宣传周工作方案

  为广泛宣传建筑文化,推动我省建筑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广东省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粤府办〔2021〕11号)的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活动主题

  粤有文化·建筑粤美。

  二、活动时间

  2021年11月底至12月(具体时间待定)。

  三、主要活动安排

  (一)建筑文化宣传周启动仪式。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在广州市举行2021年广东省建筑文化宣传周启动仪式,各地级以上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参加,并邀请行业协会、企业、科研院校、新闻媒体以及建筑师、设计师等专业人员参加,开启本年度建筑文化宣传周系列活动序幕。

  (二)建筑文化大师论坛。结合建筑文化宣传周启动仪式,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联合相关单位举办建筑文化大师论坛,邀请行业知名大师、专家学者,共同探讨建筑文化、历史文化街区、传统建筑和现代建筑等创新创作话题,深化文化交流,对碰创作灵感,促进建筑设计理念交融和升华,引领我省建筑设计综合品质提升。

  (三)勘察设计行业企业家论坛。围绕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新形势新要求,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联合相关单位组织勘察设计企业代表,共话机遇和挑战,展望我省勘察设计前沿趋势、管理思维和最新实践,为激发企业活力和创造力,推动勘察设计服务向价值链高端延伸提供新的思路和灵感。

  (四)建筑文化主题展览。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行业协会要积极举办岭南传统建筑与文化、现代建筑与文化、未来建筑与文化等主题展览,通过实物、图片等方式展示宣传当地文化遗产、古驿道、古村落、古建筑、古遗址和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历史建筑活化利用典型案例,未来建筑科技对传统建筑文化的继承与创新等。

  (五)开展建筑文化宣传系列活动。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行业协会积极组织建筑作品交流、论坛、沙龙、参观、设计竞赛、培训等多种形式的建筑文化宣传活动,分享历史文化保护、城市更新、乡村振兴等工作实施中的优秀建筑成果、先进管理经验,从地域性、文化性、时代性展现建筑之美,普及建筑文化、建筑创作理念和知识,展现数字科技新时代环境下建筑别样的人文关怀与精神追求。鼓励建筑行业企业、专业人员主动投入到建筑文化宣传活动中,推动提升全社会的建筑文化素养。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充分认识开展建筑文化宣传周活动的重要意义,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结合地方实际情况,开展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同时在各项宣传活动中要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严格控制人员规模,必要时应采取线上方式进行。

  (二)广泛宣传发动。各地级以上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充分调动各行业协会、科研院校和企业的宣传力量,共同组织好建筑文化宣传周的各项活动,注重实际效果。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网站以及微博、微信、短视频平台等媒体,鼓励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方式,广泛宣传建筑文化宣传周活动,营造文化传承、建筑创新的良好氛围。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面向各地市征集具有地域性、故事性、历史性的典型建筑案例,对地市建筑风格、建筑文化、地域文化等进行宣传展示,请各地级以上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于11月10日前将本地典型建筑案例(见附件)报送我厅建筑市场处。

  (三)认真做好总结。请各地级以上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各地各有关部门明确1名联络员,及时报送活动期间好的做法和视频、图片等资料。建筑文化宣传周活动结束后,各地级以上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汇总本市开展的建筑文化宣传周活动情况,重点突出当地特色活动、主要做法和宣传成效,形成报告,连同活动开展的视频、图片资料于建筑文化宣传周活动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报送至我厅建筑市场处。


  附件:典型建筑案例(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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