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规范关于进一步规范工程建设项目评标现场服务行为的通知现场服务行为的通知

2021-12-07
分类:
政策法规
标签:
工程建设项目评标

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评标专家:



根据《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项目电子交易规则》规定和有关要求,为进一步规范工程建设项目评标现场服务行为,营造严肃有序的评标环境,自2021126日起,进入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中心)依法招标的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水利工程、铁路工程等类别项目,评标(含资格预审、评标复核,下同)期间,除评标委员会成员、行政监督和中心有关人员外,其他人员原则上不进入评标厅。





一、招标代理机构(或自行组织招标的招标人,下同)应根据招标项目实际情况提前做好评标有关准备工作,通过“参会人员管理系统”提交招标人代表的参会信息和授权函扫描件等(隔夜评标项目应提交招标人代表的授权函复印件)。



二、评标期间,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在中心指定区域等候。评标过程需要述标、澄清等的,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应在中心相应区域负责组织投标人述标、澄清等。



远程异地评标项目,招标代理机构应在主场组织述标、澄清等。



三、评标期间,评标委员会需要向招标代理机构了解招标文件等事项的,由评标委员会呼叫中心见证人员通知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到述标谈判室进行解答。



远程异地评标项目,招标代理机构应在主场解答评标委员会有关问题。



四、评标期间涉及用餐的,由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订餐送到评标区门口,值班保安移送到餐厅并标明对应评标厅,通知评标专家就餐。



五、隔夜评标项目,招标代理机构可安排1名工作人员负责评标后勤服务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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