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由省厅下达,福建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总站等有关单位主编的《城市轨道交通轨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等4项省标(详附件1),经组织审查,批准为福建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现予以发布。
根据省厅闽建科〔2020〕13号文件要求,由福州市西湖公园管理处等单位主编的《大树移植技术标准》等5项工程建设地方标准(详附件2),经省土木建筑学会组织主编单位和行业专家进行复审修编审查,现予以重新发布。
上述省标由省厅负责管理,主编单位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
附件:1.福建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发布项目(新编4项)
2.福建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发布项目(修编5项)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1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