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性政策】锡工信发〔2020〕11 号 关于组织疫情防控物资重点生产企业和受疫情况影响企业申报融资需求的紧急通知

2020-02-22
分类:
政策法规
标签:
疫情防控物资申报融资需求

锡工信发〔2020〕11 号

关于组织疫情防控物资重点生产企业和受疫情况影响企业申报融资需求的紧急通知


各市县(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无锡经开区经发局,各有关企业: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要求和省工信厅、省金融监管局相关工作部署,无锡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会国开行江苏分行、江苏银行无锡分行、无锡农村商业银行、宁波银行无锡分行等金融机构,共同建立疫情防控应急融资工作机制,首批贷款额度 30 亿元,为相关企业开通贷款绿色审核通道,为疫情防控物资重点生产企业和受疫情影响企业提供快速融资服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支持对象

(一) 重点支持全市疫情防控物资重点生产企业及其他涉及疫情防控的相关企业在生产原料采购、设备改造、应急物资供应和支付职工工资等方面的融资需求。疫情防控所需物资包括但不限于防护服、口罩、防护眼罩、防护面罩、手套、消毒杀菌用品、试剂盒、体温测量仪器、无纺布、抗病毒药品等。

(二) 重点支持疫情影响复产复工的制造业企业和生产服务业企业。对疫情发生前生产经营正常,受疫情影响暂时资金周转困难,经提供周转资金可以恢复正常生产的制造业企业和生产服务业企业予以支持。


支持方式

企业根据自身资金需求情况,可申请专项贷款,国开行江苏分行、江苏银行无锡分行、无锡农村商业银行、宁波银行无锡分行等金融机构将建立专项融资服务通道,对符合支持范围的企业或者项目,由国开行联合无锡农商行、江阴农商行提供转贷款等方式予以优惠利率融资支持,也可由江苏银行无锡分行、无锡农村商业银行、宁波银行无锡分行等金融机构独立以优惠利率提供融资支持,最终融资额度以各银行授信审批结论为准。


工作要求

(一)请各地工信和地方金融监管部门要通过多种渠道宣传本通知内容,让更多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知晓本通知内容;同时要与本单位相关防控工作组密切联系,掌握重点生产企业融资需求,推荐有资金需求的企业报送申请表,切实帮助企业解决融资困难。

(二)请各有资金需求的企业,填写疫情防控物资重点生产企业融资需求申请表,电子版发送至联系人邮箱,工作人员将在 1 个工作日内主动对接项目融资需求。


相关单位联系方式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郭 波 ,13961730185,xxkjc@126.com 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吴烨,18921127787,wxjrbybc@163.com 国开行江苏分行:

黄骏,19848347572, huangjun@cdb.com.cn

江苏银行无锡分行:

林 超 ,15106186951

无锡农村商业银行: 沈家琛,15206183897

宁波银行无锡分行: 徐 锋 ,13382204898

无锡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无锡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2020 年 2 月 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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