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取消建设工程和政府采购填写投标信息起止时间和取消领取文件的资质限制的通知

2019-07-18
分类:
综合文件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19〕41号)要求。经中心决定,取消建设工程和政府采购填写投标信息起止时间和取消领取文件前的资质限制。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取消投标信息起止时间,代理在公告编辑过程中不再填写“填写投标信息起止时间”,投标人或供应商在领取文件起止期间使用数字证书(CA)锁登录通辽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确认参与项目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

二、建设工程项目,代理在划分标段过程中仍可设置企业资质和人员资质,但是系统在投标人或供应商在操作确认参与项目和领取文件时不进行企业资质和人员资质的判断,登录通辽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的单位在确认参与项目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

三、该功能于7月20日进行上线。

四、咨询电话:0475-8910888/0475-8910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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