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自治县)住房城乡建委,两江新区、经开区、高新区、万盛经开区、双桥经开区建设局,有关单位:
为推进大数据智能化产品在我市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的应用,促进行业数字化转型,根据《关于征集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智能建造产品的通知》(渝建科〔2021〕20号)等文件要求,经自愿申报,所在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推荐,市建设信息中心组织专家评审,市住房城乡建委审查并公示无异议,现将2021年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智能建造产品目录予以发布。
附件:重庆市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智能建造产品目录(2021年)(略)
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二○二二年一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