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建部令第22号),我们会同省交通厅对阜新市高级公路工程处等2家申请建筑业(公路方面)企业资质的申报材料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意见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1年11月3日至2021年11月5日。请有关主管部门通知企业查阅。
对审查意见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向我厅行政审批处反映,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要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邮政编码。
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建部令第22号),我们会同省交通厅对阜新市高级公路工程处等2家申请建筑业(公路方面)企业资质的申报材料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意见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1年11月3日至2021年11月5日。请有关主管部门通知企业查阅。
对审查意见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向我厅行政审批处反映,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要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邮政编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