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经营 稳发展 济南高新区 14 类补贴助力小微企业共克时艰
疫情期间,为支持中小企业保经营,稳发展,高新区社会事务局对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及就业创业人员开展一系列补助政策,推行不见面审批,助力小微企业共克时艰:
1、小微企业新招用毕业年度和择业期内高校毕业生就业,按每招用 1 人给予企业一次性补贴 2000 元。咨询电话:88785703
2、小微企业新招用毕业年度和择业期内高校毕业生就业并按时为其缴纳社保费的,给予企业最长 12 个月的社会保险补贴。咨询电话:88785703)
3、作为首次创业担当法人的创业者可申请小微企业一次性创业补贴 2.4 万元。咨询电话:88871235
4、2013 年 10 月 1 日之后注册的的小微企业可按照申请补贴时创造的就业岗位数量,每个岗位一次性补贴 2000 元。咨询电话:88871235
5、本市新注册个体工商户可申请一次性创业补贴 3000 元。咨询电话:88871235
6、对符合条件的个人创业者,可申请个人创业担保贷款,贷款额度最高 20 万,贷款期限最长 2 年,政府全额贴息。咨询电话:88871235
7、在本市创办小微企业,租用独立经营场地,可申请创业场所租赁补贴。咨询电话:88871235
8、对符合条件的创业孵化基地按每个企业最高不超过 8000 元的标准给予创业孵化基地创业孵化补贴。咨询电话:88871235
9、择业期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每人给予一次性职业技能补贴 3000 元。咨询电话:88871613
10、对符合条件的十大千亿产业企业就业的应届高校毕业生给予一次性求职补贴 1000元。咨询电话:88785703
11、对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可按介绍成功就业人数申请职业介绍补贴,标准为一次性 300元。咨询电话:88871532
12、对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后可申请社会保险补贴。咨询电话:88871613
13、使用公益性岗位的用人单位招聘就业困难人员后可申请公益性岗位补贴。咨询电话:88871613
14、符合条件的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可申请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补贴标准:社会保险补贴为单位承担的社保费用,岗位补贴为每人每月 500 元。咨询电话:88871613
济南高新区社会事务局
2020 年 2 月 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