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统筹做好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疫情防控和开复工工作的通知陕建城函〔2020〕10号

2020-03-05
分类:
政策法规
标签:
旧小区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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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建城函〔2020〕10号

各设区市住建局,西咸新区规划建设局,杨凌示范区住建局,韩城市住建局: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决策部署,全面落实《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的意见》精神,在严密做好疫情防控的同时,认真做好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有序开工复工工作,确保完成年度建设目标任务,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落实主体责任

  各级住建部门要把科学防控疫情、推动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开工复工落到实处。积极对接本地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做到安排部署到位、防控措施到位、责任落实到位,特别是要压实主体责任,主动、迅速、扎实地落实好改造项目的开工复工工作任务,积极跟踪项目进展,确保年度建设目标任务有序开展,如期保质保量完成改造作任务。

  二、做好开复工前各项准备工作

  一是完善开工前立项、设计、审批等工作。疫情防控期间,各级住建部门针对本地区2019年享受到中央补助资金的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以及纳入到2020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计划的项目,要建立台账制度,完善立项、方案设计、招投标等前期手续,保证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第一时间组织施工。按照我厅印发的《坚决打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稳企业稳民生稳发展二十二条措施》有关要求,依托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系统,实行工程建设“不见面审批”。对于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由各市区根据实际需要,建立项目报建交流服务群,对企业进行全程“线上指导”。同时,在符合各项防疫要求的前提下,主管部门和设计单位相关人员可严格控制人数进入老旧小区改造现场调研踏勘,做好前期工作。

  二是做好后勤保障工作。各级住建部门要加强与卫健、交通运输、工信等部门的协调联动,积极帮助企业提前做好满足施工进度所需人员组织、原材料和设备运输、防疫物资保障等工作。要明确具体负责人,督促施工企业排定人、材、物保障清单,及时组织非疫情重点地区人员返回,发布用工需求信息,鼓励企业优先招用本地工人,充实施工力量.协助企业解决集中复工可能带来的短期内原材料短缺或价格大幅上涨等问题。通过多种渠道重点做好混凝土、砂石、钢筋等施工材料的落实,以及垃圾、土方等车辆的运输保障,为改造项目顺利复工争取有利条件。

  三是做好各项安全检查工作。各级住建部门要督促责任主体单位按照有关标准和规范要求,对复工前施工现场重要环节、重点部位进行全面彻底检查,重点监督检查各类脚手架、起重设备等安全使用情况,以及危大工程、临时用电、消防等安全管理情况,消除安全生产隐患。要防止因疫情推迟复工后的不合理赶工期、抢进度现象,严防超定员、超强度加班带来的安全风险,严防高浓度酒精等消毒制剂以及易燃易爆品诱发火灾。

  三、分区分级做好开工复工工作

  各地住建部门和企业单位要按照我省《关于科学防治精准施策分区分级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指导意见》要求,动态对应做好疫情防控与企业开工复工的相关准备工作,对于不同风险地区要结合当地实际情况,精准施策。对于低风险和中风险地区,要取消不合理限制,各建筑施工企业要加强对施工工地和人员的日常管理,及时有序开工复工。对于高风险地区,建筑施工企业严格按照当地肺炎办要求做好疫情防控和人员管控,各地住建部门要帮助企业做好开工复工前各项准备工作,确保在疫情得到有效控制后,帮助企业再逐步有序开工复工。

  四、加强防疫管控措施

  一是建立健全疫情防控管理体系。各开工复工企业必须成立由主要负责人牵头的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企业、项目疫情防控和开工复工方案,明确领导体系、责任分工、排查管控、后勤保障、应急处置等工作制度,并落实专人负责。

  二是对工作场所进行全面卫生消毒。每日对施工现场、办公、生活区域及其他人员活动场所定期进行消毒,做好个人卫生防护和生活垃圾装袋清理。工作场所、员工宿舍要保持室内空气流通。

  三是项目现场实施全封闭管理。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做到作业区、生活区与外界围挡封闭,只开放一个进、出口,认真实施人员实名制和“一人一档”制度,加强人员管理建立进出场登记和体温检测制度,严格控制无关人员进入施工现场。

  四是设置体温检测点并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在施工作业区、生活区设置体温检测点,配备体温检测设备。配备足够的口罩、测温计、消毒液等疾病控制用品,确保施工人员按规定要求佩戴口罩。

  五是做好食堂卫生管理。各工地食堂工作人员须持有健康证、佩戴合格口罩;设置必要的盥洗设施和配备洗手液

  六是开展人员安全教育。参建各方应做好安全生产教育方案,开工前利用微信、电话等多种形式,对所有进场人员进行复工前的安全、卫生防疫等教育交底,确保不漏一人。

  五、加快补齐老旧小区短板

  习近平总书记在2月26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上指出,要加快补齐老旧小区在卫生防疫、社区服务等方面的短板,深入细致做好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各级住建部门要在老旧小区改造过程中,着力解决小区防疫功能不完善、公共空间防疫设施不足、防疫管控不到位等问题。

  一是鼓励开展室内排水系统改造。各地应抓紧对城镇老旧小区居民室内排水系统进行封闭功能检查。鼓励业主对缺陷部位进行改造,完善户内排水系统和地漏的封闭功能,避免病毒气溶胶通过排水口反溢到室内。

  二是加强老旧小区公共给排水管网改造。对未实现雨污分流或存在排水管网、化粪池破损残缺等问题的老旧小区,应将污水管网、化粪池改造作为小区改造的必选内容,以切断病毒通过污水管道传播扩散的途径。同时,要做好户内、户外接管检查,防止错接、混接和漏接,并加大小区内老旧供水管网和二次供水设施改造力度。

  三是加大老旧小区公共设施改造力度。在不影响消防安全、住宅日照的前提下,有条件的老旧小区可以增设居家养老工作站、物业管理、卫生服务站和社区配套用房等公共配套服务场所,增强社区服务功能;合理配置生活垃圾分类投放设施,加强垃圾回收站点改造提升,满足卫生防疫需要。

  四是完善城镇老旧小区应急管理制度。改造后的老旧小区应尽快引入物业或准物业服务,成立业主委员会,强化小区管理。制定和完善消防、排涝、卫生防疫等应急预案,明确各类突发事件的防范处置程序和要求,健全社区应急突发事件领导机构完善应急管理工作联络机制。同时要加强对老旧小区物业从业人员、业主委员会的工作指导,定期开展应急防疫能力培训和演练,提升从业人员的防控能力,确保管理无盲区。

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0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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