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经研究,《上海市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实施细则》(沪建建管〔2015〕377号)和《上海市建设工程合同信息报送管理规定》(沪建建管〔2015〕355号)需在原有效期届满后继续实施,有效期延长至2022年12月31日。文件中有关内容如现行文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继续施行期间,如有修改,以新公布文件为准。
特此通知。
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
二○二二年五月十八日
各有关单位:
经研究,《上海市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实施细则》(沪建建管〔2015〕377号)和《上海市建设工程合同信息报送管理规定》(沪建建管〔2015〕355号)需在原有效期届满后继续实施,有效期延长至2022年12月31日。文件中有关内容如现行文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继续施行期间,如有修改,以新公布文件为准。
特此通知。
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
二○二二年五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