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东新区、青浦区、嘉定区、松江区、闵行区、金山区、宝山区、奉贤区、崇明区建管委:
经评估,《关于建立上海市乡村建筑师名录的实施意见》(沪住建规范〔2021〕2号)有效期满后继续实施,有效期延长至2029年4月30日。
特此通知。
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
2025年5月29日
浦东新区、青浦区、嘉定区、松江区、闵行区、金山区、宝山区、奉贤区、崇明区建管委:
经评估,《关于建立上海市乡村建筑师名录的实施意见》(沪住建规范〔2021〕2号)有效期满后继续实施,有效期延长至2029年4月30日。
特此通知。
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
2025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