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建村镇联〔2026〕204 号 关于印发《上海市历史文化名镇申报办法》(试行)的通知

2026-10-14
分类:
政策法规
标签:
沪建村镇联〔2026〕204 号

浦东新区、青浦区、嘉定区、松江区、闵行区、金山区、宝山区、奉贤区、崇明区建设管理(交通)委、规划资源局、文化旅游(文体旅游)局:

 

为进一步加强历史文化名镇保护和发展,规范上海市历史文化名镇的申报、论证、认定工作,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上海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上海市文化和旅游局等部门联合制定了《上海市历史文化名镇申报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

 

  市规划资源局

 

  市文旅局

 

  2026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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