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各处室,有关单位:
根据《重庆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337号)的规定,经2025年9月9日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第6次主任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将《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以下简称《目录》,详见附件)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承办处室(单位)要细化任务安排,进一步明确时间表、任务书、责任人,切实抓好组织实施,严格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认真抓好组织实施,并及时报告重大行政决策执行情况。
二、承办处室(单位)要认真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公开制度,进一步拓宽征求意见的广度,采取便于社会公众参与的方式充分听取意见。要优化重大行政决策事前、事中、事后解读方式,可通过公众号等方式广泛发布行政决策及其解读说明。
三、《目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实际情况,确需调整或新增的,重大行政决策承办处室(单位)要认真研究论证,提出调整建议,经分管委领导同意后纳入《目录》,并按程序进行决策。
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5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