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建筑工地验收合格一个,开(复)工一个

2020-0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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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法规

      节后开(复)工时期历来是安全生产事故的易发期、多发期,一旦放松,极易引发生产安全事故。建筑施工现场人口流动较为频繁,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已经成为今年做好开(复)工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近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关于做好节后开(复)工时期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全省各级建设主管部门时刻绷紧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这根弦,全面做好建筑施工节后开(复)工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工作,切实保障施工现场从业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通知》明确了全面做好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工作的6方面重点任务:

  一是进行专题部署。利用视频会议、电话通知、微信等形式对现场疫情防控和节后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专题部署,要求建设单位、有关企业对施工现场办公室、职工宿舍、食堂定时消毒,为职工提供口罩、洗手液等必要的防护用品。工地食堂从业人员一律持健康证上岗,并做好食品留样等工作。

  二是严格施工现场人员管理。严格执行现场人员出入登记制度,凡进入现场的人员一律进行详细的信息登记,并逐一测量体温,发现情况及时采取送医就诊、隔离、消毒等处置措施,并及时上报项目所在地疫情防控部门,每个工地确定1名专职人员负责相关工作。

  三是严格检查现场各类机械设备、施工机具,认真做好维修、保养和试运转工作。四是加强对现场施工用电的管理,对总配、分配及专用电箱内各配件进行逐一检查,发现损坏或失灵的及时更换,对配电线路进行严格检查,及时更换破损线路,严禁乱拖乱拉。

  五是对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情况全面排查,对达不到防护要求的安全网、安全帽和安全带等安全防护用品及时更换。

  六是加强深基坑、高支模、起重机械、脚手架等危大工程的排查,突出抓好重点部位、重点施工工序和重点施工环节,切实保证各项防控措施落地。

  《通知》强调,各级建设主管部门要认真履职,监督指导工程建设各方责任主体严格落实省政府关于延迟企业复工复产的通知精神,凡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疫情防控措施不到位的工地的一律不得开(复)工建设,坚决确保全省所有建筑工地验收合格一个,开(复)工一个。

                                                                                                     来源: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信息中心 时间:2020-0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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