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复工复产期间建筑材料市场信息价发布工作的通知

2020-03-25
分类:
政策法规
标签:
材料、市场信息价、复工复产

鄂建标定〔2020〕2号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工程造价(标准定额)管理站:

为推进我省建筑业企业复工复产工作,降低复工复产期间建筑材料价格波动带来的风险,维护发承包双方的合法权益,满足建设各方工程计价需求,现就复工复产期间建筑材料信息价发布工作通知如下:

一、强化建筑材料价格动态监测管理。各地工程造价管理机构要动员造价管理人员下沉到建筑业企业和施工现场,适时了解建筑材料的供应情况,广泛收集建筑材料成交价。要建立主要建筑材料日收集、周汇总、半月发布的工作机制,对市场价格波动较大的建筑材料,及时发布预警信息。

二、增加主要建筑材料价格发布频次。各地工程造价管理机构除每月正常发布建筑材料信息价外,对钢材、砂石砖料、水泥、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电线电缆、管材等当地常用的主要材料价格增加发布频次,每月至少发布两次。发布的建筑材料价格信息上报省站。

三、大力推进电子数据发布形式。各地工程造价管理机构要充分利用本地官方网站、官方微信公众平台,及时发布建筑材料信息价电子数据。以企业需求为导向,以技术创新为突破口,逐步建立建筑材料市场信息价收集、储存、管理、分析与发布电子化平台,为工程建设各方主体提供真实、便捷、优质的建筑材料市场信息价服务。

湖北省建设工程标准定额管理总站

2020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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