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地建〔2019〕7 号 关于发布和田地区2018年第四季度建筑安装工程价格信息的通知

2019-01-02
分类:
人工费文件

各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为做好和田地区建设工程价格信息发布工作,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工程造价,客观、及时、准确地反映建设工程价格信息变化情况,为和田地区建筑、装饰装修、安装及抗震加固等工程投资估算、设计概算、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的编制以及合同价约定、竣工结算办理、工程计价纠纷调解处理、工程造价鉴定等计价活动提供依据,根据第四季度和田地区各专业工程建筑市场价格变化情况,经过调查,采集整理市场价格信息编制发布《和田地区2018年第四季度建筑安装工程材料价格信息》,作为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参考依据和定额计价的结算依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定额内人工费单价的调整

1.编制招标控制价时,工程定额人工单价分别按建筑81.38元/工日、装饰89.52元/工日、安装83.66元/工日执行,其价差部分只计税金;市政、园林等工程定额人工单价按建筑定额人工单价执行。

2.编制工程结算时,人工费单价应依据合同约定进行计算(或调整)。

二、材料价格的调整

1.建筑、装饰装修、安装、抗震加固、市政工程等材料价格可参照本文“附件”中所列价格信息进行调整,“附件”中“综合信息价”为预算价(到工地价)与定额内预算(到工地价)找差,未发布的材料价格信息,可按发承包双方认定价格(到工地价)与定额内预算价(到工地价)找差,以上价差部分只计税金。

2. 建筑市场材料价格变动幅度较大,有些品牌材料价格不好确定 ,若发包方指定用品牌材料时,承发包双方也可依据双方认可的材料价格进行计算,并在合同中约定执行。价差部分不参与取费,只计税金。

    三、定额内机械费的调整

机上人工成本按70元/工日执行,机械台燃料动力单价可参照我站本次发布的材料价格信息中的燃料动力单价自行调整。

四、费用的调整

各专业费用定额的调整执行新建标〔2016〕2号文。

五、建筑业营业税改增值税执行办法

建筑业营业税改增值税后,编制投资估算、设计概算、招标控制价时,应使用除税综合信息价格,依据附件1中综合扣税率扣除综合信息价中材料进项税。其计算公式如下: 除税综合信息价=材料综合信息价/(1+综合扣税率)

六、本文发布之日起已办理完竣工结算的工程项目一律不做调整。

七、本文的管理与解释由和田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程造价管理站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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